大陆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申请 办事指南 从2013年8月28日起,南宁市居民(含所辖县)及暂住在南宁市(含所辖县)且符合流动人口办证条件的大陆居民可向南宁市及所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 一、南宁市居民办理赴台个人游 (一)受理机关:南宁市(含所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二)申请条件:南宁市户籍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符合制证标准的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48×33mm)一张; 3、交验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可免交)、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申请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的,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人须交验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符合流动人口办证条件的大陆居民办理赴台个人游 (一)受理机关:南宁市(含所辖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二)申请条件:符合全国流动人口办证条件的大陆居民;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符合制证标准的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48×33mm)一张; 3、交验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可免交)、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申请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的,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人须交验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5、符合流动人口办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广西公安厅出入境管理点子政务平台--办事指南栏--“流动人口异地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办证指南”查询)。 |